深圳市检察院要收场了
“深圳回应“贪官多退赃款被返还”:不存在”。这是今天(2014年8月11日)搜狐转载自金羊的消息。我们来看看这则消息是怎么说的。
“羊城晚报讯沈婷婷报道:8日,一条“深圳贪官主动退赃90万元后因多退被返还30万”的新闻出街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荒唐”、“居然吐出来了”的评论不绝于耳,也有偏激的友指责“检察官打酱油”。原本只是街道执法队员的受贿案,一时间却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当晚,羊城晚报采访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还原了相关事实。该负责人表示,不存在“被返还30万元”的情况,而被媒体报道出的“贪官退赃90万元”也并无事实根据。
原本只是一则街道执法队长的受贿案件,却因“退赃被返还”的事情,弄出了舆论的风波。7日,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涉嫌受贿一案,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次日,有媒体报道称“张庆云归案后,主动退赃90万元,但最终被指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此后张庆云多退的赃款又被返还给张庆云本人,目前已返30万元。”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张庆云被指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案发后,张庆云退赃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不存在多退赃款的问题。”负责人表示“起诉书上是有的,是不会出错的,法院的事实也是非常清楚的。”
这名负责人向强调,不存在张庆云主动退赃90万元,而是其对检方指控的受贿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进行了退赃,更不存在“张庆云被返还30万元”的事情。”
现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彻底否认了这几天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被无数友们拍砖、吐槽的法院返还贪官张庆云30万元这件事情的存在。
不知道大家还是否记得,前天(2014年8月9日)的新闻,“《现代快报》的消息,“深圳回应“贪官退赃90万被返还30万”:口误”。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原*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涉嫌受贿一案,前日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审。张庆云归案后,主动退赃90万元,但最终被指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此后张庆云多退的赃款又被返还给张本人,目前已返30万元。不过,深圳市检察院8日回应称,此系检察官口误,误将“19万”说成了“90万”。使对事实产生了误解。”
深圳市检察院前天说的是检察官的口误,今天说的是这件事情根本不存在。如果这件事情不存在的话,那就是媒体的造谣。我们倒真希望,深圳市检察院去起诉媒体。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记得前天笔者还为此写过一篇短文,短文的题目是“愈描愈黑,最后该怎么收场?”
现在,他们要收场了,深圳市检察院告诉大家,“不存在张庆云主动退赃90万元,而是其对检方指控的受贿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进行了退赃,更不存在“张庆云被返还30万元”的事情。”
这里,引用笔者那篇短文里的一句话:“那些掌权者未必也太胆大妄为了吧。他们就是这样公然地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他们就是这样公然地侮辱十几亿老百姓的智商。”
他们就是这样公然。
“我们还能说什么?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还是那篇短文说的。
笔者现在想说的是,就没有人能管的着深圳市检察院了吗?赞相关美文阅读:·一块糖带来的回味·雨的情话·大火后更值得思考的问题·呵,北大荒·【原创】“第一个校长推荐生出炉”为何招来质疑?·博文的感受·凡间诗话(十四)·妇联干什么去了?·人有胆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