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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溪水库于2006年1月7日下闸蓄水,3月9日~11日,在库水位快速上升阶段首次到达380 m时,在距大坝15 km的库区文斗一带连续发生多次有感地震。地震引起个别房屋倾斜、灶台开裂、玻璃破裂、房屋掉瓦等现象,估计震中烈度为Ⅳ~Ⅵ度。根据当地居民介绍,在水库蓄水前从未出现过类似的地震活动,可以肯定这些地震的出现与水库蓄水有关,从图2中可以看出,在水库的蓄水过程中,地震活动与水位的涨落有较好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在2007年7月库水位升至470 m左右时,地震活动频度猛增,8月的地震频次达到50次,最大强度达3.9级。由此可见,三板溪水库蓄水后的地震活动与水库蓄水进程有较密切的对应关系,符合水库诱发地震的第一条判别标准。对三板溪水库蓄水前的天然地震活动本底分析表明,在水库蓄水前库区及周缘地区几乎没有地震记录,1970年以来的37年中,仅记录到1次2.7级地震,而在蓄水后的5年时间中,库区就记录到地震400多次,其中2.5级以上地震有17次,其平均年发生率约4次,远高于库区天然本底地震的年发生率,最大震级为4.2级,远远超过水库蓄水前的天然地震活动水平,完全符合水库诱发地震的第二条判别标准。从地震活动空间分布图看出,地震全部集中在库区两岸10 km范围内,其中95%的地震集中在南寨至格翁库区两岸5 km范围内。虽然库区地震活动强度不是很大,但在地表造成的宏观反映较强烈,有时一次1级左右的地震都可能造成当地居民有感、房屋掉瓦、地声等宏观现象,据此分析,库区发生的这些地震的震源在其垂直方向上均很浅,根据地震台记录资料,对部分2级以上地震计算出的震源深度结果表明,深度都在3 km以内,多数为1 km以内,由此可见,库区地震活动的空间分布特征也符合水库诱发地震活动的第三条判别标准。综上所述,三板溪水库蓄水后出现的频繁地震活动,与水库蓄水位有较好的对应关系,地震活动水平与水库蓄水前的天然地震相比有非常显著的异常变化,并且地震活动平面绝大部分集中在库区两岸5 km以内,垂直深度都在3 km以内,属于水体影响范围之内。因此,三板溪水库蓄水后出现的频繁地震活动属于水库诱发地震。